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關于全面加強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的實施辦法》已經市十五屆政府第4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全面加強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的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蘇政辦規〔2023〕13號)要求,建立健全我市電子商務領域誠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營造良好的市場信用環境,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本辦法。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對連云港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電子商務領域信用建設的部署要求,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政府推動、社會共建,堅持多管齊下、協同監管,堅持標本兼治、全面推進,大力推動電子商務領域信用記錄共建共享共用,構建以信用為基礎,以實時監控、智能識別、風險預警、 科學處置為主要特點的電子商務新型市場監管體系,實現電子商務領域全流程“可追溯、嚴獎懲”規范化運行,營造誠實守信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為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二、重點工作
(一)大力開展電子商務全流程信用建設。
1. 落實實名登記和認證制度。電子商務平臺要落實身份標識和用戶實名登記制度,對進入平臺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核實身份。以食品(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農產品、日用消費品等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產品為重點,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和許可手續,并將營業執照或身份核驗標識等信息向社會公開。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電子商務平臺完善交易規則,落實交易安全保障、商品和服務質量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管理責任。(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通管辦、市商務局、市委網信辦,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
2. 完善網絡交易信用評價體系。各相關部門要引導推動電子商務平臺、行業協會等制定電子商務企業和從業人員信用評價標準規范,逐步建立統一的電子商務信用評價體系。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電子商務交易雙方信用互評、信用積分制度,探索建立交易后評價或追加評價制度,將評價結果和積分充分公開,供市場交易者參考,不得刪除消費者評價記錄。支持電子商務平臺加強對失信行為的甄別與分類,防范信用炒作風險。支持依法設立的信用評價機構開展電子商務信用評價,建立對電子商務平臺、入駐商家和上下游企業的綜合信用評價機制。(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連云港市分行)
3. 加強網絡支付管理。強化對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的監管,及時處理違規的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切實落實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規定,加強電子商務平臺與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非銀行支付機構在電子商務賬款支付中的作用,防范網絡支付欺詐等行為。進一步完善網絡支付服務體系,推動網絡支付業務規范化、標準化。(牽頭單位:人民銀行連云港市分行,配合單位: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連云港監管分局)
4. 建立寄遞物流信用體系。開展寄遞物流行業信用監管,加強對寄遞物流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信用管理,依法開展寄遞物流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信用評價,定期發布寄遞物流企業信用狀況。在物流企業認定和項目安排、評先評優、放心消費創建、專用車輛通行、日常市場監管等方面查詢應用信用信息,對失信企業實行差別化管理。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寄遞物流企業實施限制入駐電子商務平臺、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經營許可證等措施。對寄遞物流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文明交通守信情況進行考核。(牽頭單位:市郵政管理局,配合單位:市交通局、市委網信辦、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
5. 強化消費者權益保障措施。引導電子商務平臺建立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依法建立完善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則,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金。電子商務平臺和市場監管部門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舉報制度,加強溝通銜接,及時處理消費者反映的問題。建立消費者和用戶監督機制,加強社會監督,營造良好的消費維權環境。強化客戶權益保護,保障客戶的知情權、選擇權,加強信息安全管理。(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商務局)
(二)全面推動電子商務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1. 建立健全信用記錄。各相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健全電子商務平臺以及為電子商務提供支撐服務的代運營、物流、咨詢、征信等相關機構和從業人員的信用記錄,并依法公示。相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依法依規及時將掌握的惡意評價、惡意刷單、虛假流量、圖物不符、假冒偽劣、價格欺詐等失信行為信息經認定后納入信用檔案,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信用管理部門要做好失信信息目錄的編制和系統功能更新,健全電子商務領域信用檔案。(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郵政管理局、連云港海關等市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
2. 全面推行信用承諾制。在電子商務領域推行信用承諾制度,編制信用承諾清單,推動電子商務平臺、入駐商家、個人賣家、寄遞物流企業就遵紀守法、信息真實性、產品價格、產品質量、服務保證、承擔的責任與義務等情況作出信用承諾,引導各類主體嚴守質量誠信、價格誠信、物流誠信、支付誠信和售后服務誠信。建立電子商務領域履約踐諾常態化歸集機制,推進信用承諾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并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參考。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在投訴舉報、隨機抽查、專項治理等工作中發現市場主體違反承諾,應當依法記入信用檔案,并將違諾數據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并依法公開。(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配合單位:人民銀行連云港市分行、市郵政管理局)
3. 建立產品信息溯源制度。推行商品條形碼,圍繞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水晶、海鮮等重要產品,推動生產經營企業加快建立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引導支持電子商務平臺和物流企業建立產品上架、銷售、配送、簽收、評價、投訴全方位全過程的線上留痕監管體系。創新質量安全和公共安全監管模式,探索實施產品全過程智能化“云監管”。完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預測預警機制,加強對跨境產品的監管。(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商務局、連云港海關、市農業農村局)
4. 建立線上線下信用信息共享機制。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及地方電商信用服務平臺等依法依規歸集電子商務領域信用信息,實現各縣區、相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換。引導和規范信用服務機構依法采集、整合電子商務領域交易主體信用信息。支持地方政府與電子商務平臺、信用服務機構等各類社會機構建立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應用機制,實現電子商務領域信用信息交互融合、共同應用。(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市公安局等市各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
(三)深入實施電子商務信用監管。
1. 加強第三方大數據監測評價。鼓勵信用評價機構定期開展我市電子商務企業失信行為信息監測。加強對“12345”、市場監管“12315”、文化舉報“12318”等舉報投訴服務平臺電子商務失信信息的整合、分析、共享、推送。電子商務平臺要暢通在線投訴、售后維權的通道。各相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應暢通群眾舉報途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要依法依規及時歸集部門監管、大數據監測、群眾舉報等渠道形成的電子商務領域失信信息。(牽頭單位:市發改委、人民銀行連云港市分行,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12345政府公共服務中心、市商務局、市文廣旅局等市各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
2. 健全政府部門協同監管機制。推進信用、市場監管、網信、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稅務、商務、通信、郵政、海關等部門系統互聯互通和工作協調配合。建立不良信用信息定期通報制度,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根據不良信用信息加強源頭監管。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電子商務新型監管機制,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建立集風險監測、網上抽檢、源頭追溯、屬地查處、區域聯動、信用管理為一體的電子商務信用監督機制。對跨境電商通過虛假交易、支付、物流數據逃避海關和檢驗檢疫監管的行為,加大整治力度。(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委網信辦、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通管辦、市郵政管理局、連云港海關)
3. 提高電子商務平臺信用管理水平。支持電子商務平臺依法采集、整合和使用線上線下數據資源,對政府部門監管中產生的可公開信用信息與自身掌握的信用信息進行匯聚整合和關聯分析,構建大數據監管模型,及時掌握市場主體經營交易信用狀況。根據信用狀況對電商經營者進行分類管理,有效識別失信商家,為誠信商家和客戶提供優良的交易環境及服務。督促電子商務企業進一步加強內部信用管理和評價工作,配合政府部門開展監管執法工作,開展電商企業信用管理培訓。(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各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
4. 落實電子商務平臺主體責任。指導督促電子商務平臺落實商品質量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內部信用約束機制,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加強在商品質量、知識產權、服務水平等方面的管控,強化信用風險預警管理。電子商務平臺要及時將掌握的涉嫌違法違規線索報送相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并配合進行查處。(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各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
5. 建立商家信用風險預警制度。監管部門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出在線消費警示,及時公示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惡意刷單炒信等商家相關信息,發布風險提示。各級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加大對重點電子商務平臺和電子商務企業的指導,引導和促進電子商務平臺切實改進在集中促銷、廣告宣傳、消費維權、稅費繳納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高平臺及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的水平。(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各相關部門)
6. 更好發揮第三方機構和社會組織在電子商務信用監管中的積極作用。支持信用服務機構以需求為導向,依法采集電子商務領域相關信用信息,加大信用產品研發力度,提供信用調查、信用評估等產品和服務。切實加強對信用服務機構的培育、規范和監管工作。注重發揮電子商務相關行業協會商會作用,推動加強電子商務企業自我信用約束和行業自律。(牽頭單位:市發改委、人民銀行連云港市分行,配合單位: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
(四)依法依規開展電子商務信用獎懲。
1. 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各相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依法落實電子商務平臺基本信息、信用信息及重大事件信息披露制度。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網絡交易商品抽檢力度,將商品質量抽檢數據、消費投訴數據記入企業信息檔案,依法對外公開。推動電子商務企業在經營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營業執照、身份核驗標識、信用等級等信息或包含以上信息的電子鏈接標識,完整公示產品信息和服務承諾,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公示采購、銷售、物流等信息。加大個人信息保護力度,保護電子商務領域消費者個人隱私。加大對可信認證網站、第三方可信平臺的推廣,提高消費者及企業用戶對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信任度。(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委網信辦、市農業農村局、連云港海關)
2. 實施電子商務領域守信激勵措施。在商務領域活動中加大對信用狀況良好主體的推介力度,在續期辦證、開具上市證明等方面給予綠色通道,在公共服務、市場交易、社會管理等方面給予便利。鼓勵電子商務平臺對信用狀況良好的主體在搜索排序、流量分配、營銷活動參與機會、信用積分等方面給予傾斜,強化正面激勵引導。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信用狀況良好企業的支持力度,優化貸款流程,創新金融產品,積極做好金融服務。(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連云港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連云港監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郵政管理局、市商務局、連云港海關、市農業農村局等市相關部門)
3. 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各相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加大對信用狀況不良的電子商務平臺及相關企業的監管力度,提高檢查頻次,依法限制經營、融資授信、上市合規證明開具等,對有關失信人員依法限制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支持電子商務平臺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對信用狀況不良主體實施限制入駐會員、降低信用等級、屏蔽或關閉店鋪、查封電子商務賬號、公開曝光等懲戒措施。鼓勵社會各方對出售禁售品、商品違規發布、商品侵權、信用炒作、哄抬價格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予以舉報,加大對舉報信息的核查。(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法院)
4. 開展電子商務領域違法失信專項整治行動。根據我市電子商務發展特點,按行業和地域開展違法失信專項整治,重點圍繞水晶、二手車交易、海鮮、服飾和農產品等開展失信治理。建立協調聯動機制,根據部門職責全力推進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定期開展問題會辦、情況通報。建立電商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定期開展信用審查,為全市開展電商企業信用監管提供數據支撐。(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郵政管理局、市稅務局,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
5. 嚴厲打擊整治電子商務領域違法失信行為。嚴厲打擊制假售假、以次充好、虛假宣傳、惡意欺詐、服務違約、恐嚇威脅、偷逃稅款,以及通過惡意刷單、惡意評價、空包裹代發郵寄等方式偽造交易記錄和物流信息實現“增信”“降信”的違法失信行為。探索推進對即時通信等社交網絡服務的監管力度,逐步加強對通過個人社交平臺進行交易行為的監測,依法查處違法交易行為。嚴厲打擊利用電子商務平臺或物流體系非法采集、濫用、泄露和倒賣個人信息的行為。嚴厲打擊和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分別建立涉案賬戶管控機制、企業賬戶風險防范機制、電信詐騙涉案賬戶查控機制和網絡查控平臺。(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商務局、連云港海關、市農業農村局、市委網信辦、市交通局、市郵政管理局,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
(五)全面開展電子商務誠信宣傳教育。
1. 開展電商信用修復專項行動。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統開展電商企業失信預警分析,明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行政處罰名單,聯合行業監管部門開展專項信用修復。公開信用修復條件、辦理流程,提供線上線下辦理信用修復便利化措施,督促企業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推進失信企業退出治理名單。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舉辦電商企業信用修復公益性培訓班。(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各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
2. 開展電子商務領域誠信經營教育培訓。將企業信用管理、個人信用體系建設等內容納入電商企業培訓課程,全面普及《江蘇省社會信用條例》及電商行業監管知識,發布電子商務領域失信懲戒典型案例,共同營造電子商務領域良好誠信環境。(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網信、發改、工信、市場監管、商務、人民銀行、公安、交通運輸、海關、郵政、通信、稅務等相關部門,要按照本實施辦法的任務分工,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并建立健全協同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方式。各縣區要圍繞地域電子商務發展特點,明確切實可行的工作清單,全面提升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水平。
(二)加強制度落實。各地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嚴標準、高要求共同推進電子商務領域誠信體系建設,嚴格落實電子商務領域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披露、管理、評價等方面的標準規范。認真落實江蘇省《電子商務平臺管理規范》,規范電子商務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探索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示范企業在跨境電商、電子商務交易糾紛處理等方面先行先試,打造連云港電子商務誠信建設創新示范。
(三)加強誠信文化建設。以春節、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網絡購物節等為契機,開展形式多樣的電子商務誠信主題宣傳實踐活動。通過電視、報紙、網站、微博、微信等各類媒體平臺,多形式、多渠道加強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典型案例的宣傳。發揮電子商務平臺主體作用,加強對電子商務各類主體的誠信教育,鼓勵電子商務平臺將信用狀況作為商家入駐的重要考量因素。推進電子商務領域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積極培育電子商務示范企業,舉辦電子商務領域信用管理人才專業培訓,推進電子商務領域放心消費創建活動,共同營造誠實守信的網絡交易環境和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