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縣(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根據《江蘇省省級現代服務業(其他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蘇財規〔2015〕30號)和省政府《關于加快互聯網平臺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蘇政發〔2015〕40號)、《省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5〕41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6〕160號)及《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服務業創新發展江蘇行動綱要(2017-2025年)>的通知》(蘇發改服務發〔2017〕1474號)等文件精神,為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影響,努力推動服務業穩定持續高質量發展,現將組織申報2020年度省級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向
(一)投資補助
對于符合支持方向的疫情防控相關項目、兩業融合項目、現代服務業重點項目、省級服務業集聚區和綜合改革試點區域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給予項目總投資一定比例的資金補助。申報范圍為:
1.疫情防控相關項目。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及消費、物流等受疫情影響較重行業領域的服務業項目。
2.兩業融合試點。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的龍頭骨干企業、產業集群和區域集聚發展試點。
3.服務業重點項目。列入2019年、2020年度省重大項目投資計劃的服務業項目和省服務業重點項目投資計劃的項目,特別是與“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等國家戰略緊密結合的重大服務業項目,以及生產性服務業領軍企業和互聯網平臺經濟“百千萬工程”重點企業的項目。
4.服務業集聚區建設。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和省級生產性服務業集聚示范區的重點服務業項目和綜合性服務平臺項目。
5.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及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區域內重點服務業項目和公共服務平臺項目。
蘇中、蘇北地區產業支撐明顯、示范帶動作用強的服務業項目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支持。
(二)貸款貼息
對符合前述投資補助支持方向、使用1000萬元以上金融機構貸款用于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非商業地產)的服務業重點項目,給予不超過一年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貼息補助。項目貸款應為2019年2月1日-2020年2月28日之間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并已撥付到位的1年期以上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單個項目貼息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三)財政獎勵
對2019年-2020年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示范集聚區、園區、企業等給予財政獎勵。
1.對省級生產性服務業集聚示范區、省級生產性服務業領軍企業、省級互聯網平臺經濟重點企業、省級養老服務示范企業(基地)、省級物流示范園區各獎勵10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物流示范園區稱號的獎勵200萬元。
2.對列入省級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試點名單,并積極組織實施、初見成效的龍頭骨干企業、產業集群和集聚發展區域,各獎勵100萬元。
3.對省級以上服務業標準化試點企業獎勵20萬元。
以上各項獎勵政策不重復享受,由各地發改部門組織企業申報。
(四)切塊支持
對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評估靠前的試點區域安排1000萬元切塊資金。切塊資金由綜合改革試點區域管理機構負責管理使用,用于載體建設、公共服務平臺搭建、重點項目補助、人員培訓以及與金融資本合作開展融資擔保、創業投資等。資金使用方案需報省發展改革委備案。
二、專項資金申報的基本條件
(一)申報主體條件
申報主體為企業的,需具備以下條件:
1.在江蘇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實行現代企業制度,依法經營,具有健全的財務與管理體系;
3.企業持續穩定經營,具有較高的資信等級和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
4.近三年無違規違法經營記錄。
(二)申報項目條件
申報項目除符合上述要求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申報范圍;
2.項目申報主體、建設主體和貸款方一致;
3.申報項目需符合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的原則,有利于擴大市場容量、增加就業、增加地方稅收、優化資源配置,并對行業起到示范帶動作用;
4.申報投資補助重點項目及貸款貼息項目須已開工建設,重點項目的總投資要求不低于5000萬元,建設資金已落實(包括自有資金銀行存款證明、貸款資金的銀行貸款承諾書、貸款協議、貸款合同等),其中市、縣財政先期已資助的項目優先;
5.申報集聚區或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區域的公共服務平臺項目需平臺已投入運營一年以上;
6.同一項目未申報其他省級財政專項資金且前期未獲得過省級現代服務業專項資金支持。
三、專項資金申報程序和填報要求
(一)申報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在全省發改系統推行不見面審批(服務)的通知》(蘇發改辦發〔2017〕979號)的要求,具備條件的服務業企業通過江蘇省政務服務網(http://www.jszwfw.gov.cn/)的“江蘇發改委旗艦店”,根據申報類別分別在線填報相關申報材料(附件1、2、3、4、5),并將填報材料按要求格式裝訂成冊,一式2份提交所在地的市、縣(市)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審核。在線填報的材料與裝訂成冊的材料必須保持一致性。
(二)初審
各市、縣(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原件等進行初審,核實項目開工建設和實際運營情況。對通過初審的項目出具審核意見,按投資補助、貸款貼息、財政獎勵類別進行分類匯總,填寫附件6并簽字蓋章,聯合行文將紙質材料(推薦申報文件及申報材料)用郵政EMS寄至省發展改革委服務業處(南京市北京西路70號9號樓,郵編210013),或自送至省發展改革委駐省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南京市建鄴區漢中門大街145號,郵編210036)。
(三)復核
省發展改革委負責項目申報材料復核,材料不齊全的項目復核一律不通過,不再補充材料。省發展改革委將對材料真實性開展不定期抽查,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視情節輕重,取消該地區一定時期各項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資格。
(四)專家評審
省發展改革委組織專家對通過復核的項目進行評審,視資金額度擇優支持。通過專家評審的項目企業填寫附件7。
項目申報截止日期為2020年3月31日。
省直有關企業請向所在地設區市發展改革委申報。
附件: 1.2020年省級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
2.2020年省級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投資補助重
點項目申請報告(填報要求及格式)
3.2020年省級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投資補助公
共服務平臺項目申請報告(填報要求及格式)
4. 2020年省級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貸款貼息項目申請報告(填報要求及格式)
5. 省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
6. 省級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項目匯總表
7. 省財政廳“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錄入模板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江蘇省財政廳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