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發改價格發〔2019〕398號
關于調整市區工商業供熱蒸汽銷售價格的通知
各區發改局(經發局),開發區、徐圩新區經發局,高新區經安局,各相關企業:
根據《連云港市市區煤熱價格聯動辦法》(連價工〔2018〕85號文件)相關規定,現就調整我市市區工商業供熱蒸汽銷售價格通知如下:
一、2019年7月—9月,秦皇島港動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倉價的綜合平均價格為585.55元/噸,與2018年4月—6月煤炭聯動基價627.92元/噸相比下降42.37元/噸。
二、按照規定的聯動系數,結合相關價格因素,壓力8公斤、溫度180度的工商業供熱蒸汽最高銷售價格由205元/噸調整為197.5元/噸,下浮不限。壓力大于8公斤、溫度高于180度的供熱蒸汽價格可在197.5元基礎上浮5%,具體由雙方協調確定。超低排放加價仍按原規定執行,即3元/噸。
三、調整后的價格從2019年10月1日起執行,各供熱企業要加強與用戶的溝通協調,做好相關供熱服務工作。
連云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