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準實施“核安全十三五規劃”
中國向核安全監管強國轉型
3月23日,環保部舉行專題新聞發布會,發布經國務院批準實施的《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及2025年遠景目標》(以下簡稱《規劃》)的具體內容。
《規劃》由環保部牽頭,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能源局和國防科工局會同編制,歷時3年時間完成,《規劃》共包含6項目標、10項重點任務、6項重點工程和8項保障措施,這是國家安全頂層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生態環境保護戰略部署的重要內容,是一部指導和加強我國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專項規劃,是實現核能與核技術利用事業安全健康發展的安全保障規劃。
《規劃》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視、體現了習近平主席“理性、協調、并進”的核安全觀、體現了安全與發展并重的根本理念、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高度關切。 《規劃》的編制實施對進一步提升核安全治理能力,提高核設施安全水平,降低核安全風險,推進放射性污染防治,保持輻射環境質量良好,堅定公眾對核安全的信心,推動核電走出去和“一帶一路”發展戰略實施具有重要意義。
國務院批復指出,原則同意《規劃》,由環保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國家國防科工局組織實施。“十二五”期間,我國核設施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核電運行機組安全性能指標位于國際同類機組前列。核安全保障體系不斷健全,《核安全法》立法進程加快,創建21個重大科技創新平臺,開展20余項核安全相關技術研究并取得重點突破。通過《規劃》實施,到“十三五”末,我國運行和在建核設施安全水平明顯提高,核電安全保持國際先進水平,放射源輻射事故發生率進一步降低,核安保和應急能力得到增強,核安全監管水平大幅提升,核安全、環境安全和公眾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到2025年,我國核設施安全整體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輻射環境質量持續保持良好,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實現現代化。
此次新聞發布會,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國防科工局等相關部委發布該規劃。這也體現了環保部加強公眾溝通、強化公開信息解讀,用實際行動來確保公眾利益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