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國務院和江蘇省先后出臺了《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江蘇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規。2019年以來,我市先后制定出臺了《連云港市優化營商環境政策100條(2021版)》等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文件,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創新舉措。為進一步轉變我市政府職能,推進全鏈條優化審批、全過程公正監管、全周期提升服務,需要將上級相關法規條款與本市行之有效的措施經驗融合固化,形成政策機制長效執行。
二、起草思路和重點
在起草階段,遵循以下思路:一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體現市委、市政府對優化營商環境總體要求。二是全面落實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江蘇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吸收并具體細化條例相關規定。三是總結近年來本市優化營商環境經驗做法,提升固化實踐證明有效、市場主體認可的政策措施。四是堅持問題導向,推動解決市場主體反映強烈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五是對標先進地區營商環境好的做法,進一步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工作力度。六是打造“連心城、貼心港”營商環境品牌,營造全社會親商安商良好氛圍。
《辦法》圍繞市場主體關注度高的市場環境、政務服務、法治環境為主,結合本地特點,把影響營商環境的政策規定、便捷措施、制度機制進行規范,重點突出以下內容:
(一)充分體現本地特色做法。一是鼓勵大膽創新突破。支持和鼓勵依法探索創新改革措施,推動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扁平化行政審批體制。二是充分利用區域發展平臺。依托“一帶一路”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建設等平臺,著力形成制度完備、溝通順暢、開放有序的市場。三是優化提升通關服務。壓縮申報準備、查驗、繳稅、放行等通關全流程各環節作業時間,大力推進提前申報、“兩步申報”等便利措施,推廣試點進口“船邊直提”、出口“運抵直裝”等口岸快速提離模式。
(二)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辦法》圍繞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從開辦企業到破產處置及注銷;從市場準入、公共服務資源保障到涉企收費和減稅降費;從中小企業扶持、政府誠信、普惠金融、人才服務到政企溝通機制、司法保障等,跟市場主體切身相關的政策環境、政務環境、市場環境、人才環境、法治環境等內容均進行明確規定。
(三)優化便捷高效政務服務。深化簡政放權,推進行政審批瘦身減負,依法精準有序放權。強化服務集成,提升政務服務便利度,推進“一業一證”“一件事一次辦”等事項改革。加強數據歸集、共享調用,設置綜合窗口,提升“一窗通辦”水平。推進市政公用業務報裝便利化,一次申請,同步辦理水電氣等業務。
(四)堅持放管并重,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流程監管機制,“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加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嚴厲打擊強攬工程、強買強賣、串通招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履行政府誠信,各級政府及部門應當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及依法訂立的合同,不得以任何不合理理由違約、毀約。
《辦法》起草過程中先后走訪調研承擔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以上級法規和政策文件為主要依據,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做法,對我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機制、政策措施、法制保障等方面進行全面梳理,總結提升經驗做法。《辦法》征求了縣區、功能板塊、市相關部門、行業協會商會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并經市十四屆人民政府第7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6章55條,分為:總則、市場環境、政務服務、監管執法、法治保障和附則。
第一章“總則”,主要對《辦法》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基本原則、組織領導、鼓勵創新、區域合作、營商環境評價、政商關系和打造品牌等內容進行了規定。
第二章“市場環境”,主要結合本市特點,圍繞完善企業全生命周期全方位服務體系,對市場準入、政策公開、開辦企業、一業一證、一照多址、企業破產、企業注銷、知識產權、人才引進培育、用工服務、公共資源交易與監管、融資服務、減負降費、減少企業開辦成本、政府誠信等內容進行了規定。
第三章“政務服務”,主要圍繞以“便利、規范、高效、優質”為核心的政務服務環境,對政務服務標準、簡政放權、一網通辦、數字化政務服務、線下便利服務、一件事一次辦、市政公用業務受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施工圖審查、區域評估、不動產登記、稅務服務、通關服務、告知承諾等內容進行了規定。
第四章“監管執法”,主要圍繞構建公平公正監管制度規則體系,對編制監管事項清單、“互聯網+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領域監管、信用監管、創新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市場主體監督、建立監督員制度等內容進行了規定。
第五章“法治保障”,主要圍繞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對權益保障、企業家參與政策制定、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查、非訴訟糾紛解決、公共法律服務等內容進行了規定。
第六章“附則”,規定了本《辦法》生效日期。